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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扩大龙头企业认定范围,鼓励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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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7日 
 

11月17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根据《意见》,到2025年: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产量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提升,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达到2.8∶1,加工转化率达到80%,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有效实现。

乡村休闲旅游年接待游客人数40亿人次,年营业收入1.2万亿元。

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1万亿元,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达到1万亿元,新增乡村创业带头人100万人,带动一批农民直播销售员。

为此,《意见》提出:

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围绕县域农业主导产业,引导县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前端联结农业研发、育种、生产等环节,后端延展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等环节,优化提升产业链供应链水平,实现全环节提升、全链条增值、全产业融合。

创响知名农业品牌。按照“有标采标、低标提标、无标创标”要求,培育标准“领跑者”。塑强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和品牌保护,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进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引育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品牌效应的龙头企业,引导企业与农户等共创企业品牌。

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扩大龙头企业认定范围,将乡村休闲旅游、乡土文化开发、农耕文化传播、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的龙头企业纳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范围。

围绕粮棉油糖、肉蛋奶、种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做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头部龙头企业。

围绕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脱贫地区,做大一批联农带农紧密的区域型龙头企业。

落实财税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执行好中小微企业税费优惠政策,落细农产品初加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支持将烘干机配套设施、果菜茶初加工成套设备、蜜蜂养殖及蜂产品初加工成套设施装备等纳入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范围。

强化金融扶持政策,用好“银税互动”“银信互动”“银单互动”贷款机制,开发“专项贷、订单贷、链条贷”等金融产品,发挥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支持产品有市场、项目有前景、技术有竞争力的乡村企业。鼓励社会资本到乡村投资兴业。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推动各地制定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实施细则,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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